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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

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

产品分类:信息行业认证

服务项目介绍

ITSS的运维系列标准是ITSS标准库家族中最早开始研制的标准,也是最早发布、最早应用以及最早开展评估评价的系列标准,《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 通用要求》开展符合性评估已经有4年时间,该标准很好的解决了运维领域“能力”建设这一ITSS中心思想,相较过往的国际国内相关标准,重点体现了运维领域的专业化,转型以及重流程轻能力的现状,能够对组织开展运维服务提供新一代的发展参考和遵循的依据。

 

运维能力成熟度分级模型出自于ITSS运维系列标准,借鉴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有关成熟度的各类模型而形成的,按运维服务组织能力建设和管理的逐步进化历程定义了运维服务能力的四个级别:基本级、拓展级、改进(协同)级和提升(量化)级,每个级别都由能力管理和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四个要素组成,随着能力成熟度自低向高的提升,对这五个方面的实施程度随之规定了逐步提高的管理要求。可以理解为企业的运维服务管理能力有没有、全不全、好不好、精不精。每个成熟度等级表明一个运维组织的服务能力管理达到一个新的台阶。

 

本实施细则原则上仅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供方单位的《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评估;《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分为四个等级,即基本级(以下称四级)、拓展级(以下称三级)、改进(协同)级(以下称二级)、提升(量化)级(以下称一级),四个等级的符合性评估都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

 

 (一)申请一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二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三)申请三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二年以上。  

 

 (四)四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四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一年以上。